开票信息更改:10月1号开始
来源:慈溪市龙山医院(医疗设备耗材)
发布者:李宁
时间:2020/9/22 0:00:00
导读:紧急
各位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院职工因公出差或参加培训,接受销售单位(相关培训机构、旅馆等)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需提供购买方(慈溪市龙山医院)相关信息时,请告知如下纳税识别信息: 名 称: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
耗材收货信息 慈溪市龙山镇灵峰路1200号 慈溪市龙山医院设备科龚纪辉 17815924241 慈溪市龙山镇灵峰路1200号 慈溪市龙山医院设备科叶凯 1505823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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