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血液回输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4/9/23 16:44:00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委托,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4-52【2014】马尾财购计(077)号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包一消化内镜电刀 | 医疗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 0591-63198281 | 福州市马尾区 |
包二血液回输机 | 医疗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套 |
3、最高限价:合同包一: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合同包二: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10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炜芹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7、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2: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人代表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同时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的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有关证件(如有,需提供);进口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可用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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